韩志峰丨我对中国基础设施投融资前景的几点看法
2018年11月3日,中国技术经济学会第二十五届(2018年)学术年会暨学会成立四十周年纪念会议在新疆大厦隆重举办。作为本次会议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技术经济学会于2018年11月3日在北京新疆大厦1号楼小礼堂成功举办“中国技术经济学会投融资分会成立大会暨基础设施投融资研讨会”。
(中国技术经济学会第二十五届学术年会暨40周年庆祝会议会场)
投融资分会在中国技术经济学会的统一领导下,依托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展工作。秘书处设在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研究中心。中国技术经济学会副理事长李开孟担任投融资分会理事长,中国新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刘昆、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研究中心副主任徐成彬和中国政企合作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中国PPP基金)投资总监范永芳担任投融资分会副理事长。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研究中心投融资咨询处处长罗桂连担任投融资分会秘书长。
(中国技术经济学会投融资分会成立大会暨基础设施投融资研讨会会场)
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副司长韩志峰应邀出席“基础设施投融资研讨会”,并针对我国基础设施投融资前景的未来展望发表主旨演讲。现将演讲内容刊发如下:
我对中国基础设施投融资前景的几点看法
韩志峰副司长在中国技术经济学会投融资分会“基础设施投融资研讨会”上的演讲
大家下午好!
参加今天这个会议非常高兴,首先我要向中国技术经济学会投融资分会的成立表示热烈祝贺。今天来这里有两个目的,一是想看看投融资领域的朋友,包括新老朋友,感谢你们对投资司工作一直以来的大力支持;二是想借此机会,和大家交流我国基础设施投融资的前景问题。
今年以来,我国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整体呈下滑趋势,其中基础设施投资增速下滑较快。党中央提出要做到“六个稳”,其中之一就是稳投资。我认为稳投资的重点就是要稳基础设施投资。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今年1-9月份我国基础设施投资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超过16%,去年1-9月份增速是19.8%,今年1-9月份增速则下降到3.3%,下降幅度比较大。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今后的发展前景如何?大家都很关心这个问题。我想谈谈个人观点,包括两个方面。
未来基础设施投资建设需求依然旺盛
我个人认为,我国基础设施建设未来需求潜力依然巨大,至少体现在六个方面:
一是城镇化发展。中国的城镇化发展到现在为止并没有停止,而且还在加速推进。很多农村的年轻人,现在不但在城市打工,还要在城市里居住。可能北京是他们打工的地方,他们没有在北京这类一线城市居住,但是很多农民正在从乡村往县城集中,这是非常重要的趋势,值得我们高度关注。这表明,中国的城镇化进程是不以我们的意志为转移的,这个趋势现在正在加速推进。城镇化的加快必然带来大量的基础设施投资建设需求,这是毫无疑问的。
二是城市更新投资。我国很多城市的基础设施已经出现老化,需要不断更新,对现有基础设施进行更新改造,这方面的投资需求非常巨大。北京每到夏天,下大雨经常出现车辆拥堵、雨水瘀积,这说明原有的基础设施已经难以满足当前人口大量聚集的需求。
三是实施国家重大战略。“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一系列重大战略的推动实施,对基础设施不断提出新的要求。
四是区域协调发展。我国区域广阔,各地之间发展水平差异很大。东部沿海城市、一二线城市及经济发展较好的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较高,但是我国还有广大的相对欠发达的地区,不仅是中西部地区,也包括发达省份的欠发达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依然非常大。
五是城乡一体化。党中央最近提出要推进乡村振兴,我国很多基础设施质量较好,是好在城市基础设施、好在城市之间的连接,但是在广大的农村地区,很多方面还差得非常多。现在出现了一些新趋势,比如农民进城居住,城市里的很多人也开始到农村生活,利用农民闲置出来的房子,改造成民居、民宿等,越来越多的城市人开始前往农村居住。随着城乡一体化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这方面的投资需求也是非常大的。
六是科技进步。新技术的发展也会对基础设施建设提出新的要求。比如电动汽车、无人驾驶技术等方面的发展肯定会影响到交通方式的选择,影响到其他很多方面的配套建设,必然会对基础设施投融资建设提出新的要求。
所以,至少从这六个方面看,我国基础设施建设在短期之内是不会停止的,而且发展潜力仍然巨大。
怎样做好基础设施投融资工作
我个人认为,在去杠杆、防风险的政策背景下,推进基础设施投融资工作,至少可从以下八个方面予以考虑:
一是根据项目类别优化投资主体。基础设施建设的目的是要用于提供公共产品或者准公共产品。不同类型的基础设施,其收益存在很大差异。有些项目提供纯粹的公共产品,其自身基本没有收费能力,我们认为应该由政府来负责建设;有些项目可能本身收益能力较强,市场化程度较高,比如传统的电力建设项目,应该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让企业及各类市场投资主体进行建设;还有一类是处于中间状态的提供准公共产品的基础设施项目,有一定的收益能力,但是收益不足以弥补投资及项目运营支出,可以根据情况采用多种建设模式,比如公私合作的PPP模式。要分别针对不同类型基础设施项目的特点,选择不同的投资主体及项目运作模式。
二是提高项目规划和决策质量。也就是一定要做好基础设施投融资建设规划和项目决策论证等工作,包括投融资工作。我国一些地方政府出现债务风险加大的问题,原因有很多,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一些地方政府进行项目建设,不考虑当地实际情况,不考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盲目求大求快,在总体规划上出了问题。
在具体的项目操作方面,对项目规模、建设内容、投融资方案缺乏认真精细的分析。特别是最近几年推进PPP模式, PPP项目规模越搞越大,一些地方政府觉得有社会资本方掏钱,社会资本方觉得最后政府能兜底,大家都有将投资规模做大的动力,而缺乏对项目方案严谨的论证。这就需要我们强调要真正重视可行性研究工作。
最近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保持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01号文),在讲到PPP的时候,专门提到要加强PPP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合理确定项目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这句话讲得非常具有针对性。当然这种要求不仅仅是针对PPP项目。对于所有类型的基础设施建设,做好整体规划和具体项目决策非常关键,这当然也包括投融资规划和决策。现在一些地方政府做项目,不考虑具体的市场需求、投资规模和融资方案,仅关注项目如何尽快落地,项目方案缺乏可行性,项目决策质量不高,就会直接影响项目的可融资性。
三是用好各类政府资源。基础设施建设既然是政府的责任,政府手里有各种各样的资源,用好这些资源,有利于为基础设施建设提供重要支撑。政府手里至少有两大类资源,一类是资金,有各种类型的财政资金,存在使用方向不明确、管理分散、使用不够集中等问题,难以形成合力。在使用方式上,政府资金也要考虑怎样能够更好地与金融机构及社会投资主体的资金进行衔接,发挥引导和撬动作用。
另一类是存量资产。很多地方政府可能手里没有现金,财政收入也不高,但是以往已经建成的很多存量基础设施质量还是不错的,效益可能也不错。怎么样盘活用好这些存量资产,让其流动起来,来支撑和支持新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这里面大有文章可做。
四是要想尽办法提高基础设施投资回报。以前我在不同场合多次讲过提高PPP项目投资回报的途径,其实这些思路对其他基础设施项目同样适用。提高投资回报至少有三点可以做:一是合理的价格和收费机制;二是充分挖掘项目本身的商业价值;三是合理利用项目土地资源。大家都知道,地铁的上盖物业,还有很多污水处理厂下沉的建设方式,都是在设法有效利用非常宝贵的土地资源。通过回报方式创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创新了项目投资回报机制。
五是加强基础设施投融资主体自身的技术创新和管理能力。大家已经感受到,在前一段时间PPP热潮中参与进来的一些社会资本方,今年以来日子不太好过。今年9月份我参加中国投资协会举办的PPP年会时,当时曾经讲过,对于一些PPP项目的社会资本方来讲,目前亟待考虑的是如何活下去。同时,我也接触过一些民营企业,他们现在的日子过得很好,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有自己独特的技术,且具有成本优势;二是其内部管理非常健全。基础设施项目要想做好,需要专业技术和管理创新能力的支持。
六是重视基础设施运营管理模式创新。一是要优化整合行业资源。现在很多领域的基础设施运营比较分散,缺乏行业要素整合和资源优化配置。很多基础设施由分散的、规模较小的主体进行建设,难以实现规模效益及成本比较优势,并直接影响融资能力及资金筹措成本;二是运营模式创新。比如一些产业新城建设模式就很值得提倡,因为这种方式把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进行了很好的融合,让投资主体不仅在基础设施建设当中获得直接收益,而且还可以分享产业投资收益,创新多元化的投资回报模式。
七是关于PPP模式的规范发展。前不久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的民营企业座谈会,为民营资本未来发展吃下了一颗定心丸。最近国办101号文的发布,也可以让PPP相关的从业人员吃下一颗定心丸。去年下半年以来,大家对PPP模式的争议比较大。经过前几年的发展,PPP模式的推广应用确实出现一些问题,大家对PPP模式的运用存在很大的分歧。经过一段时间的讨论之后,大家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已经逐步统一,就是PPP模式本身还要推,但是要规范、有序地推,要理性、科学地推,不要把PPP的作用无限放大,但是也要肯定PPP是一种非常重要的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需要认真、严谨地做好这个事情。
八是基础设施融资,特别是资本金融资。基础设施项目落地,必须解决资金来源问题。但是目前确实存在基础设施融资困难的问题。今天参会的一位嘉宾反映,随着一系列监管措施的出台,过去普遍采用的大量基础设施融资渠道都被堵住。但是,我个人觉得,事情并不是不能解决。
基础设施融资难度最大的,当属资本金融资。我国所实现的资本金制度,关注的是项目资本金,而不是企业法人资本金。项目是有周期的。我们对新建项目的资本金比例有要求,但项目建成运营后,逻辑上应该将其纳入企业整体的资产负债进行考核,而不是继续针对这个项目本身提出要求。项目资本金和企业注册资金有何区别,有没有可能从法律、金融的角度进行研究,为基础设施项目资本金的筹措提出一些新的思路,值得在座的各位专家进行思考。
以上是我个人对我国基础设施建设前景以及如何解决当前基础设施投融资问题的几点思考,是一些很不成熟的观点,借此机会跟大家进行交流。在座的各位都是我国基础设施投融资领域的知名专家,我们今后做好基础设施投融资工作,也希望继续得到大家的支持。刚才讲的很多问题,我自己也没想好,希望今后通过我们的工作,也通过大家对我们的支持,共同把我国基础设施投融资工作做好。谢谢大家!
(演讲内容根据现场录音整理,未经作者审阅)
(国家发改委投资司副司长韩志峰受邀参加中国技术经济学会投融资分会成立大会暨基础设施投融资研讨会)
文章来源:微信公众号水木P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