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都市圈发展规划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都市圈发展规划的通知
闽政〔2021〕11号
福州、莆田、南平、宁德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福州都市圈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规划》实施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福州与周边城市协调联动、提升都市圈整体发展水平为方向,以基础设施、产业与创新、公共服务、生态环保等领域协同为重点,努力建设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现代化都市圈,实现共建共治共享、同城化同家园,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有力支撑。
福州、莆田、南平、宁德市人民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是福州都市圈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加快构建都市圈协商合作、规划协调、政策协同、社会参与等促进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共同编制专项规划,科学制定年度计划,谋划推进合作事项,凝心聚力推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规划》涉及的重大事项、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按规定程序报批。
请省发改委会同省直有关单位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在有关规划编制、体制机制创新、重大项目建设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努力为《规划》实施创造良好环境。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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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福建